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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创新实验室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第三批)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浏览次数:

一、实验室简介

翔安创新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于2021年12月31日获福建省委、省政府批复成立,由福建省政府、厦门市政府和厦门大学三方共建,是福建省政府在生物医药领域布局建设的新型高能级科创平台。

作为福建省唯一聚焦于生物医药领域的省创新实验室,实验室牵头建设传染病疫苗研发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构建了集科研创新、产业转化、人才培养为一体的协同创新生态系统,聚焦生物医药相关的基础科学、底层技术、应用技术、转化技术攻关,开展新型疫苗、检测试剂和仪器、治疗药物等创新产品研发,致力于成为福建省厦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打造为促进生物医药成果转化的创新高地,不断孕育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新动能。

实验室核心研发团队在疫苗和诊断试剂的基础和应用领域深耕多年,构建了较为成熟的转化技术体系,已牵头研制出全球首个戊肝疫苗、首个国产HPV二价疫苗、首个国产HPV九价疫苗、全球首个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疫苗、全球首个艾滋尿液抗体自检试剂、全球首个新冠总抗体检测试剂、全球首个戊型肝炎病毒抗原尿液检测试剂盒等原创产品。

实验室将始终坚持“四个面向”,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的创新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为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翔安创新实验室2025年招聘岗位需求表(第批)》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品行、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拼搏奉献精神。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任职资格,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对于工作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岗位任职资格)。

下列人员不得招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情况

(一)以上岗位为翔安实验室合同制聘用。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背景和工作经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待遇从优,具体薪资待遇面议

(二)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的人员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实验室将参考厦门市标准等额补助。

(三)工作地点:翔安创新实验室(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5666号)


五、应聘方式及时间

应聘者可申报最多1个意向岗位。

符合应聘条件者,请将个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籍贯、政治面貌、教育背景、最高学历、工作经历、目前从事领域、特长、现居住地、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信息)和可以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项目等)发送至邮箱:czhao@xmu.edu.cn,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翔安创新实验室+XX岗位”。简历为PDF格式,一定要有正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号、邮箱。简历文件名命名规则:姓名+应聘岗位+相关经历年限+身份状态+邮箱地址(身份状态:在职/离职/2025应届/2024应届)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我单位将视报名应聘情况适时组织招聘与面试考核,招满即止。

  附件1.翔安创新实验室2025年招聘岗位需求表(第三批)202508-发布版2025080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