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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创新实验室/传染病疫苗研发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6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浏览次数:

翔安创新实验室/传染病疫苗研发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6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翔安创新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与厦门大学三方共建,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验室聚焦生物医药领域科技前沿与产业生态构建,开展高水平的创新研究、应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面向生物医药领域国家需求和支撑区域发展,紧扣产业急需、临床刚需与人民健康期盼,实验室建设布局全链条高能级科技平台,完善“原始创新-概念验证-熟化中试-产业转化”的创新生态体系,显著提升覆盖靶点发现、药物设计、工艺开发到商业应用的创新效能,实现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价值跃迁。

传染病疫苗研发全国重点实验室以翔安创新实验室为依托单位,与厦门大学共建,聚焦传染病疫苗围绕共性基础理论研究、转化关键技术攻关与体系构建、创新疫苗研发三大核心任务,开展系统性科技攻关。为持续提升实验室关键核心技术支撑能力与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实验室于2023年启动科技项目立项工作,截至目前已先后发布三批申报指南。现公开发布第四批2026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诚邀相关领域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模块

结合实验室科研定位与发展需求,本资助体系分为两大核心资助模块,涵盖原创发现、关键技术与产品两大方向。

二、资助领域  

实验室聚焦生物医药产业的全面发展,重点资助疫苗、药物、诊断试剂与医疗器械等研究领域,优先支持可破解关键核心技术瓶颈、贴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助力产业转型升级、转化应用潜力突出的研究项目。

三、资助计划与周期

项目申报遵循逐级递进的原则,第一轮次的资助从培育项目起步,根据项目进展及成果评估情况可继续申请下一轮次的滚动支持。

2026年度首先启动培育项目,实施周期为3至24个月,资助力度为10万元/项。

四、申报条件和管理要求

为确保实验室科研活动的有序性与高效性,推进有组织科研,本年度科技项目的申报与管理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项目须依托实验室或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开展。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仅能申报本批次一项资助项目;申报时不得承担或参与实验室其他在研项目,不得存在到期未验收项目。鼓励项目负责人联合本实验室科研人员组建团队开展研究,实验室人员不参与项目经费分配。

3.项目实施要求:项目通过专家评审获得资助后,项目依托单位及申请人须与实验室签订任务书,明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实施计划、预期成果及考核标准等,任务书作为项目考核验收的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实施计划,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

4.项目验收管理要求:实验室定期组织项目验收考核,项目负责人也可根据实际进展向实验室提出验收考核申请。申请验收考核时,须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全部考核指标,结余经费原则上不得超过10%(拟申请下一轮次重点项目支持的,原则上经费应使用完毕)。

5.项目经费管理要求:培育项目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资助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实际需要自主安排使用,经费列支范围包括业务费、劳务费和管理费,不设比例限制;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研究进展自主调整各项支出,无需报批。管理费由依托单位统筹使用。项目获批后,培育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

6.成果归属要求:项目申请时应明确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属,以及后续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或技术作价入股比例。依托本项目资助取得的论文、专著、知识产权等相关成果,均应署名“传染病疫苗研发全国重点实验室,翔安创新实验室(英文名称:State Key Laboratory of Vaccines for Infectious Diseases,Xiang An Biomedicine Laboratory)”。同时,论文、专著、成果鉴定报道等原则上均须标注实验室资助信息,未按要求标注的成果,项目验收时不予计入。

本项目产生的相关知识产权由实验室和项目依托单位共有,双方另行签署共同申请知识产权协议约定权益比例。项目科技成果如需转化转移,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收益分配比例。

7.涉及人、实验动物以及其他存在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应当按照国家、部门(行业)和依托单位相关要求完成伦理审查。申请人撰写项目申请书时,如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及参考文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全面如实披露使用情况;不得直接提交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五、科技项目提交

请申请者根据指南要求填写科技项目申请书(附件),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至实验室(一式两份)。电子版申报材料(签字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于2026年9月21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项目执行开始时间统一为2027年7月1日。


联系人:科技发展部

电  话:0592-2880097

E-mail:xalabkj@xmu.edu.cn

地  址: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5666号主楼207室


附件: 翔安创新实验室 传染病疫苗研发全国重点实验室科技项目申请书(2026版).doc



翔安创新实验室

传染病疫苗研发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6年8月20日